大庄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聚焦低保户、脱贫户、监测户、残疾人、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就医问题,全力推进困难群体参保及资助工作走深走实,保障困难群众“病有所医、医有所保”,推动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。
态度上格外关注,发挥好“连心桥”作用。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州、县关于筑牢困难群体医疗保障兜底功能要求,以党建引领群众医保参保缴费,确保每一名困难群众应保尽保。一是联动协作。与民政、残联、乡村振兴等职能站所进行数据共享,筛查核准核实困难群众。积极与税务部门、医保部门联动,强化督导力度,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。压实镇村干部责任,有效推动困难群众参保。二是精准识别。准确掌握登记在册的困难群众信息,形成台账,动态调整困难人员,实时跟踪参保缴费情况,确保不漏保、不错保。借助医保平台实现“政策找人”,精准锁定各类困难群众,做好身份类别标识,动态调整资助参保范围。
作风上主动服务,发挥好“传声筒”作用。一是广泛宣传,提升政策知晓率。线上线下广泛宣传参保意义,讲清医保政策和身边案例,帮助群众算好明白账,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,激发群众参保积极性。二是上门服务,践行一线工作法。针对性动员困难群体参保缴费,结合群众工作生活规律,主动上门服务引导群众线上缴费。讲解医保资助政策和资助标准,无法操作的上门帮助缴费,营造积极参保浓厚氛围。
行动上重点落实,发挥好“有医靠”作用。一是明晰政策。熟悉掌握政策,明确特困人员、低保对象、残疾人、低收入人口、脱贫人口界定条件和参保资助标准。二是落实政策。大庄镇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中,低保户1396人、脱贫户6437人、监测户585人、残疾人664人、特困人员216人已全部按照医保缴费资助标准参保,困难群众参保率达100%。三是强化政策。形成了“基本医疗保险+大病保险+医疗救助”的医疗保障扶贫体系,落实困难群体三重保障。动员群众参加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、惠民保,大庄镇2024年上半年参加大病保险135人,报销的费用61.68万元;参加医疗救助1056人,报销的费用101.39万元;参加惠民保14人,报销的费用5.4万元。
程序上严格规范,发挥好“监督器”作用。一是聚焦重点环节。围绕参保缴费经办服务重点环节,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方法,提高服务质量。加强对医保代征人员的教育、监督和管理,确保费款安全。二是做好缴费公示。将群众大病保险参保、医疗救助、惠民保参保情况及时反馈给参保群众,及时公示参保人员名单、缴费金额等情况,接受群众监督。三是规范数据管理。严格落实文件、数据管理,规范各环节工作,定期监督检查资助对象范围、资助参保资金、数据保密等工作。
大庄镇将持续落实好医保资助政策和“四不摘”工作要求,在低收入人群监测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参保帮扶的精准性和有效性,有效防范化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风险。